中國鋼鐵行業(yè)需分化 奪鐵礦石談判主動權
2010-02-22 | 上海證券報 | 3678瀏覽
有關中國鐵礦石究竟是博弈論還是金融資產定價問題,我始終沒有想清楚,鐵礦砂同時具有這兩種定價模式的特征。如果是純粹的博弈論范疇,我們就應構建參與者的效用函數,并由此演繹策略模型,最終有可能知道各參與者在談判過程中的最佳策略。從談判的參與者有限數量及其參與者的穩(wěn)定性來看,似乎應在博弈論框架內尋找均衡解。但問題在于國際市場上除了淡水河谷和兩拓這三大礦山之外,還有一些小型礦石供應商,國內除了寶鋼、武鋼和鞍鋼(自有礦石)的三大鋼廠之外,還有數量眾多的小鋼廠,市場上始終存在著一個時刻變動的“現(xiàn)貨價”,除了在2008年金融危機時低于“長期協(xié)議價”之外,這個價格大多數時間都高于“長協(xié)價”。由于存在著現(xiàn)貨市場和隨機波動的價格,使得鐵礦石問題也有可能進入連續(xù)時間金融的研究范疇。
對于鐵礦砂問題,我是外行。我對于鋼鐵行業(yè),尤其是有關冶煉技術的知識,主要來自于我的表弟。我仔細地把這個問題想了許多個星期,參考了我能夠找到的相關文獻,四處請教業(yè)內人士和相關專家,其結果是大多數專家對于這種沒有經費來源的研究毫無興趣,而我的表弟則不再接聽我的電話了。我只能把我整理的一些思路呈現(xiàn)給大家,而這篇文章從構思到完成,整整化了7個月。
中國鐵礦石過去的談判結果給普通大眾一種窩火的感覺:我們的采購量這么多,反而求著對方。對方常常不按照我們的意圖給大客戶打折,反而去和日韓等小客戶熱絡著提價,導致我們只能被動接受他們談成的一年一度的協(xié)議價。我們可能沒有注意到這樣的問題,那就是日韓的鋼廠可能是效率更高的生產商,由效率最高的生產商去談價格,意味著他有可能出價最高,因為他能夠接受更高的價格,這種高價本身就是對該行業(yè)門檻的控制,那些低效率的生產商可能就無法進入到這個行業(yè)內了。如果真存在這個機制的話,我們就該考慮如何讓低效率的企業(yè)今后在中國無法生存,這樣我們的優(yōu)質廠商就可以去談判價格。
所以,我國的鋼鐵業(yè)需要的不是整合,而是分化,一部分應演進成高效率的生產商和高毛利率產品的生產商,這些公司的股票仍然具有投資價值;另外相當一部分鋼廠應演化成為代客加工,由其下游客戶控制的,只賺取簡單手續(xù)費的工廠,這些工廠產生的效益類似于固定收益品種,而不具有上市的意義。這種解決方法的原理在于培養(yǎng)出兩類鋼鐵廠,一類是利用自身研發(fā)能力和生產技術能夠克服鐵礦砂價格波動風險的高效率廠商,在博弈論框架下,價格始終由最高效率者決定。一類干脆由其下游客戶來控制,從而使得鐵礦砂的價格波動轉化成了類似“螺紋鋼”價格的波動,而螺紋鋼等產品其實是交易所掛牌的標的物,這就把鐵礦砂的交易轉變成了連續(xù)時間金融的框架內。這樣,鐵礦砂一年一度的價格波動可以轉化為我們時時刻刻在交易所交易的其他標的物來管理,我們有各種現(xiàn)成的手段來克服單純的鐵礦砂價格風險,這樣就會產生一大堆代客煉鋼的加工廠。
我們不能指望把全國的鋼廠都整合成三大央企之后,就可以決定三大礦山的價格。要么我們干脆接受指數化的鐵礦砂價格,讓其進入交易所,使鐵礦砂干脆成為連續(xù)時間金融的交易標的物,這樣反而能簡化問題。利用市場價格的波動,更快地幫助我們淘汰落后產能。
對于礦山來說,如果他們確認某個買家是最優(yōu)生產商,就樂意與之達成長期協(xié)議價,而不是指數化的市場價格。他們可以將這個協(xié)議價推廣到其他生產商頭上,賺取更高利潤。如果礦山無法確認哪個鋼廠效率最高,便會傾向于指數化定價。由此看來,寶鋼、武鋼和鞍鋼這樣的國內優(yōu)質龍頭企業(yè)不僅應去想辦法談判,去買礦山股權,還應想辦法加強研發(fā),改進工藝,提升毛利率和生產效率,這才是我們當前應對鐵礦砂難題的最佳解。
此題的另外一解是,如果礦山和生產商都預期未來會有儲量驚人的新礦山進入市場,他們可能重估目前的判斷,但是這種前景似乎并不明朗。鐵礦砂可能是我們所知的唯一一個既可以進入博弈論框架,又可以在連續(xù)時間金融框架內定價的資產,我們的困難即在于此。
我希望中國鋼鐵業(yè)這些年取得的進步不僅在于滿足國內龐大的市場需求上,而更應該體現(xiàn)在創(chuàng)新型產品研發(fā),環(huán)境友好型生產方式,節(jié)能型的工藝改進等等,對于中國鋼鐵業(yè)的巨頭寶鋼等央企來說,鐵礦砂問題只有唯一解,那就是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切實加快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成為行業(yè)領頭的高效生產商,這就會使得中國奪得鐵礦砂談判的主動權。